!!2015搶鮮大賽!!
2015搶鮮大賽
一、競賽說明
為激盪技術能量、提升產業競爭力、推動研發創意、科技創新乃至鼓勵創業,經濟部技術處於建國百年規劃推動搶鮮大賽,今年已進入第五屆。本活動期望透過競賽的方式,以科專成果為根基,註入年輕學子活潑多面向的創意,透過業界投入與參與,推介創新亮點,由官、產、學、研巧妙串接,一起發掘創意、誘導創新、激勵創業,讓科專成果更多元化及具體落實,並挖掘學界研發人才資源,導入業界能量與市場眼光,發揮異界結合綜效,以提升國際競爭力並培育新興產業能量。
2015 年搶鮮大賽以「智慧城市」為主題,除原有的三類競賽以外;另投入業界技術規劃三組「Special Topic」,以期更加擴大學子眼界、挹註產業能量,提早促成產學合作的契機。本活動高達百萬獎金,期能吸引對科專有興趣的團隊參加,並善用法人的科專成果及業界技術實現創意,進而帶動科技生活、創新應用,並落實於產業加值。
二、參選資格
(一)參選對象:
1.所有隊伍成員(D1.揪科貼圖-職場篇/校園篇除外)須為中華民國教育部立案之大專院校學生(含碩博士生);指導老師須具備大專院校之教職資格。
2. D1.揪科貼圖-職場篇/校園篇為中華民國教育部立案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含碩博士生)。
(二)組隊方式:
團隊方式報名參加,每隊參加人數 1 至 5 人(不含指導老師),學生不得跨隊參加,違者取消參選資格。
D1.揪科貼圖-職場篇/校園篇由源思科技(股)公司提供。
D2.台灣智慧觀光開發者創新競賽由智慧觀光價創聯盟提供。
D3.拉斐爾 IC 設計-高傳真音響擴大器實作由宏觀微電子(股)公司提供。
(三)技術應用:
須由本年度所提供之技術項目中挑選一種或多種技術整合應用,為必備條件;「D.Special Topic 類」須使用該類組提供之技術,始得參賽。(技術項目請詳見官網 www.getfresh.org.tw 內技術專區)
(四)參選說明:
詳細內容請見官網 www.getfresh.org.tw 內競賽簡介之競賽辦法
三、獎額與獎金 (未達評審標準得從缺)
得獎隊伍頒發獎狀、獎金;得獎者之獎金或獎品金額在新臺幣 2 萬元(含)以上者,皆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扣繳相關稅務(外國國籍者扣 20%,中華民國國籍者扣 10%)。
四、報名日期
A.系統整合實作類:
104 年 3 月 16 日(一)~ 104 年5 月 15 日(五)17:00止。
B.創意發想類:
104 年 3 月 16 日(一)~104 年 8 月 31 日(一)17:00 止。
C.創業類:
104 年 3 月 16 日(一)~104 年 6 月 30 日(二)17:00 止。
D.Special Topic 類
D1.揪科貼圖-職場篇/校園篇:104 年 3 月 16日(一)~104 年 8 月 31 日(一)17:00 止。
D2.台灣智慧觀光開發者創新競賽:104 年 5 月 1日(五)~104 年 6 月 30日(二)17:00 止。
D3.拉斐爾 IC 設計-高傳真音響擴大器實作:104 年 3 月 16 日(一)~104年 8 月 31 日(一)17:00 止
五、報名方式與準備資料
(一)線上報名:
各參賽隊伍請於上述期限內至網站完成線上報名。線上報名後將自動產生【報名表】,請務必確認報名資料無誤後下載,報名表須由指導老師與全體隊員親筆簽名,並檢附參賽團隊全體學生證正反兩面影本,始得寄出及掃描上傳至報名系統。
(二)申請書上傳至報名系統:
請於期限內前完成【申請書】PDF 檔上傳,逾期未上傳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賽資格。相關格式及規範說明,請參考申請書上傳規範。參賽隊伍須於規定期限前,完成申請書上傳(以最後上傳版本為準)。上傳之檔案格式為 PDF 檔(單一檔案 20MB 以內),並需由主辦單位審核通過始完成繳交。
(三)郵寄報名資料:
請於期限內前郵寄【報名表(含學生證影本)】正本 1 份、【申請書】影本一式 5 份,郵寄至 106 臺北市信義路三段 149 號 11 樓「搶鮮大賽工作小組收」,以郵戳為憑。
(四)註意事項:
1. 須依規定完成上述(一)(二)(三)項作業,始報名成功。所有報名資料均以線上系統為主。相關資料與表單格式請至官網www.getfresh.org.tw 之書表下載專區下載。
2. 參賽隊伍於初審、複審過程中,不得以任何型式提示身分(包括申請書、簡報文件、隊伍介紹等),均必須以隊伍編號作為身分識別。
3. 請依照規定格式繳交,如有格式不符者,將視為無效案件,繳交格式請詳閱「報名專區/書表下載」。違者視為違反規定,主辦單位有權進行塗銷修改,嚴重者得取消參賽資格。
六、評審作業
(一) 評審委員會:由主辦單位邀請產、研界之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
(二) 評審程序:共分初審、複審及決審三階段進行。
1. 初審階段:依各類組委員進行書面審查。
2. 複審階段:
(1)複審隊伍須於規定期間內完成人氣王「影片」繳交,並進行公開性作品展示或公開性簡報審查。人氣王「影片」之相關規定於複審階段始作公告。
(2)「A.系統整合實作類」、「D2.台灣智慧觀光開發者創新競賽」複審之隊伍將進行實作說明會;「C.創業類」複審之隊伍則進行創業工作坊。
3. 決審階段:進入「A.系統整合實作類」、「B.創意發想類」之前六強及「C.創業類」之前三強之隊伍須參與【GF-Talk Workshop】與【GFTalk決審】,由專業評審授課及評分,以提升隊伍之專業性。
※實作說明會:將提供選用技術相關文件與軟/硬體,供通過初審隊伍開發使用,且技術團隊出席指導操作。
※創業工作坊:以創業相關的知識為主題,提供財會、創業案例、計畫書撰寫、創投、簡報技巧等相關課程。
※GF-Talk:
GF-Talk Workshop:提供口才表達、簡報技巧、形象裝扮等集訓,強化專業形象。
GF-Talk 決審:邀請授課專家擔任評審,且委由<集視>拍攝決審影片。
(三) 各類組評分標準
A. 系統整合實作類
i. 初審
ii. 複審
B. 創意發想類
i. 初審
ii. 複審
C. 創業類
i. 初審
ii. 複審
※決審(A.系統整合實作類、B.創意發想類、C.創業類)
D. Special Topic 類
D1. 揪科貼圖-職場篇/校園篇
D2.台灣智慧觀光開發者創新競賽
D3.拉斐爾 IC 設計-高傳真音響擴大器實作
七、其他事項
(一) 冠、亞、季軍及優勝得獎隊伍,須於得獎後 1 年內,配合主辦單位之需要與安排,舉辦成果觀摩。
(二) 本競賽為公開性活動,過程中將進行相關拍照與錄影,參賽者須同意參與相關活動(含實作說明會、創業工作坊、複審、決審、頒獎典禮)之肖像權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含本活動媒體協辦單位)使用,包括但不限於重製、公開傳輸、公開播送等權利。
(三) 每隊伍之隊長須於活動期間代表該隊伍負責比賽聯繫及得獎獎金頒發之活動相關事宜。隊伍成員須自行分配隊伍內部的各項權責歸屬,若有任何爭執疑問之處(如獎金領取方式與分配),主辦單位不涉入處理。
(四) 參賽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為非自行創作或冒用他人作品,且有具體事證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入圍及得獎資格,並通知學校,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品、獎座及獎狀等相關物品。
(五) 參賽作品衍生之智慧財產權(以下簡稱智財權)屬參賽者所有,主辦單位不擔保前述智財權可能產生爭議之相關法律責任。參賽者須同意將參賽作品之智財權無償授權給主辦單位作非商業用途之實施,且參賽人不得對於上述之作品要求任何形式之報償。主辦單位於決選後得協助參賽者推廣運用其作品,未來合作關係之細節由雙方另議訂之。
(六) 凡參加報名者,視為已閱讀並完全同意遵守本活動之一切規定。
(七) 上述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調整活動與獎項細節之權利,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做出解釋或裁決。
八、聯絡方式
電話:02-2325-6800 分機 886、885、881 搶鮮大賽工作小組
E-Mail:get-fresh@umail.hinet.net
傳真:02-2325-6816
地址:106 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 149 號 11 樓
中華民國產業科技發展協進會
圖文來源:獎金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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