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門票、線路暑假勁減 敖犬曾在電影中和曾誌偉對戲 LOLLIPOP@F團長敖犬(莊濠全)被曾誌偉旗下的經紀公司“分工合作社”控告違約,求償千萬。敖犬昨發聲明反撲,強調針對的是台灣“分工合作社”,並非曾誌偉。令他無法繼續合作的導火線,是公司以不當方式私吞《與星共舞》節目傭金,雖然僅是數萬元,卻令他失去信任。“分工合作社”回應:“事實勝於雄辯,一切由司法定奪。”雙方正式撕破臉。 敖犬經中間人介紹,錄了6集東方衛視《與星共舞》,他昨表示,“分工合作社”只付給介紹人前3集的傭金,但給他的酬勞仍將後3集傭金扣除,造成他與介紹人間的誤會。敖犬查證後發函警告,“分工合作社”才將應給付的傭金付給對方,此舉讓他無法再信任公司。他說:“數目多少不是重點,而是誠信。” “分工合作社”指敖犬10月私接電影《愛驚魂》違約,他表示6月3日已發函解約,主張“根據《民法》規定,我方本有權單方合法終止合約”,因此接拍電影是“正大光明,而非私接”。反控“分工合作社”阻撓他接該片,造成他損失,也將采取法律途徑求償。 此外,敖犬被爆拒接13個通告,以致公司少賺5600萬元,他稱工作都是和經紀人良性溝通評估,再決定接與不接,並無造成5000多萬損失的誇張之說。他強調很敬重曾誌偉,也曾於上月透過微信發訊息想和他溝通,但未獲回應。 敖犬說希望以和為貴,但公司不斷放話傷害他的形象,才會發表聲明。“分工合作社”表明和他的合約到2018年1月,即使他單方面強調是自由身,也已沒有工作敢找他,他昨釣蝦散心,希望開庭越快越好。 剛開餐廳的團員阿緯昨表示:“若敖犬被冷凍沒有工作,我這邊還缺幾個外場服務人員,歡迎他來。” 敖犬去年風光加盟曾誌偉旗下公司“分工合作社”,當時曾誌偉還以行動證明力捧他的決心,不料,簽約不到1年敖犬就鬧出合約糾紛。他昨雖強調與“分工合作社”不愉快,自認跟曾誌偉沒關系,但他片面提出解約,無疑是打臉“分工”背後的大老板曾誌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