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慈光山人文獎」第十屆全國書法比賽!!
2016「慈光山人文獎」第十屆全國書法比賽 主辦單位: 慈光山人乘寺、財團法人慈光山佛教基金會、財團法人人乘文教基金會。 參加資格: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喜愛書法藝術者均可依組別報名參加。 參賽組別: (一)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一至四年級)。 (二)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五、六年級)。 (三)國中組(含公私立國民中學)。 (四)高中組(含高職及五專前三年,年齡未滿十八歲)。 (五)社會組(年滿十八歲以上,含大專院校及五專後二年)。 (六)長青組(民國三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出生者)。 比賽方式: 分初賽、決賽二階段評審。 (一)初 賽:採徵件評選方式,每人以一組一件為限。 1.書寫內容:以聖賢格言嘉句或典雅之詩詞為範圍,自由選句。 2.作品規格:高中組、社會組、長青組以對開(35x135公分)宣紙直式書寫,國小組及國中組以四開(35x70公分) 宣紙直式書寫。字體不拘,須加落款,不用裱褙,作品背後右下角須浮貼報名表。 3.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5年3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4.收件地點:55541南投縣魚池鄉東池村東興巷24之8號,財團法人慈光山佛教基金會收,信封請註明「書法比賽作品」,電話:(049)2896352、0961-551516。 (二)決 賽:採現場書寫比賽方式。 1.參加人員:由初賽作品中,每組擇優錄取五十人(得視參賽人數酌量增減),通知參加現場比賽。 2.比賽題目:比賽當日由主辦單位當場公布。 3.決賽日期:105年5月8日(星期日)上午10時30分。 4.決賽地點:慈光山人乘寺覺華園,手機:0961-551516。 評審及獎勵: (一)評 審:聘請國內書法專家擔任評審委員進行評審。參賽者對評審結果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二)獎勵方式:凡參加決賽未入優選以上者均為佳作。每組分設一、二、三名、優選、佳作,獲致獎項如下:
頒 獎: 決賽當天下午舉行頒獎典禮。(得獎者不克參加頒獎典禮,最遲請於決賽後二星期內,自行至南投縣魚池鄉東池村東興巷24之8號領取獎金、獎狀,不另外郵寄。逾期未領視同放棄,不得異議。) 註意事項: (一)作品入選決賽後,主辦單位於105年4月25日前專函通知,亦可上網查閱。 (二)參加決賽者請自備相關書寫用具,決賽用紙由主辦單位提供。 (三)初賽作品不得由他人代筆,如有代筆冒名者,經主辦單位查證屬實,即取消參賽資格。 (四)所有參賽作品均不退件,其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皆歸財團法人慈光山佛教基金會所有,除保有刪改、修飾權外,並有刊印、複製、展覽及作為推展社教使用之權利,且不另致酬。作者不得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五)本辦法及有關訊息公布於慈光山資訊網http://www.zgs.org.tw,歡迎上網查詢。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修訂之,並保留修改、變更、取消本活動之權利。 ▲ 主辦單位保留活動更改與異動之權利,活動內容依主辦單位更新為準。 圖文來源:獎金獵人 將本活動加入提醒,可選擇FB或google提醒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