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設計意念的本澳人士,不妨發揮您的創意,參加獎盃設計比賽,入選作品有機會用作來年煙花比賽得獎隊伍的獎盃,別具意義。 第28屆澳門國際煙花比賽匯演 2016 年獎盃設計比賽規則
主題: 第 28 屆澳門國際煙花比賽匯演
地點: 澳門旅遊塔對出海面
1. 賽事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主辦;歡迎澳門各界人仕參加,旅遊局職員除外;
2. 參賽作品提交為獎盃設計圖,整套圖稿之提交須包括下列各項(不齊者作自動放棄參賽論):
第一階段(初選):填寫報名表及提交參賽設計圖
I. 簡要的設計理念說明
II. 所用材質及尺寸說明
III. 透視圖(或三維圖)及獎盃彩色效果圖,圖樣需清楚顯示設計作品的正面、左側、右側
及背面,並須裝裱在 A3 (42 厘米 x 29.7 厘米)厚咭紙上
IV. 平面(2D)或三維 (3D) 彩色設計圖編刷版及儲存有 JPEG 電子版的 CD 光碟
第二階段(決選):
入圍名單公佈後,旅遊局將為初選入圍參賽者製作獎盃模型[尺寸上限為:30 厘米(長) x 30
厘米(闊) x 45 厘米(高)];評判團於入圍之 10 件作品中評選冠、亞、季軍及最多 7 個優異獎項。
參與決賽者須配合製作公司以完成模型製作,否則作自動放棄論。
3. 參賽作品數量:每人最多提交參賽作品設計一套;
4. 完成作品須具有認別資料及主題,在遞交時須用袋裝好,及於作品背面貼上填寫妥當之參賽
表格,包括清楚填上姓名(須按身份證填上中文及葡文譯名)、年齡、出生日期、地址、私人
聯絡電話(如資料未能齊備填妥,將保留取消權利);參加者所提供的資料只作是次活動用途,
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將按照第 8/2005 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進行處理。
5. 作品以個人名義參賽,請於 2016 年 12 月 1 日前到以下地點遞交參賽作品: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
旅遊產品及活動廳
澳門宋玉生廣場 335-341 號獲多利大廈 9 樓
6. 評審標準:
設計主題(25%):切合澳門國際煙花比賽匯演之主題
設計創意 (25%):原創性及獨特性
材質(20%):以非貴重金屬及非貴重材質為考量
成品製作之可行性(30%)
7. 評選日期:待定;
8. 評判團將由主辦單位委任;
9. 獎項:
冠軍一名 獎金澳門幣 12,000 圓正及獎盃
亞軍一名 獎金澳門幣 6,000 圓正及獎盃
季軍一名 獎金澳門幣 3,000 圓正及獎盃
優異獎(最多)七名 獎金澳門幣 800 圓正
10. 參賽作品將由評判團評選後,於公開展覽場地進行展覽。而展覽地點及日期則有待公佈;
11. 入選作品有機會用作下一屆澳門國際煙花比賽匯演勝出隊伍的得獎獎盃,並永久存放於旅遊
局檔案內,而旅遊局有權於任何時間及地點將作品公開展覽或作其他用途,但必須公佈或刊
登得獎者之姓名;
12. 所有參選作品將不作發還;
13. 以評判團的最後決定為準,並不設上訴。若沒有合資格作品時,評判團可保留不頒發任何獎
項的權利及取消參賽資格;
14. 比賽規則有未盡善處,主辦機構有權作出修改;如有疑問,以中文版本作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