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2016年8月5日電 /美通社/ -- 內政部辦理之105年度「住宅補貼」自105年7月21日起受理申請至105年8月31日止,補助方案共有三項,除了對無力購屋的家庭提供「租金補貼」外,對於申請日前兩年內購買的房屋或尚未購置房屋的無自有住宅家庭,亦提供「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而持有1戶老舊住宅欲修繕者,則提供「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以協助沒有能力購屋的家庭居住於合適的住宅。 今年度住宅補貼計畫辦理租金補貼5萬多戶、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4,500戶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3,000戶,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優惠貸款額度最高新台幣250萬元、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優惠貸款額度最高新臺幣80萬元,優惠利率一般戶目前為1.137%、弱勢戶為0.562%(按中華郵政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0.042%或減0.533%機動調整)。欲申請者,請於受理申請期間內向戶籍所在地之縣(市)政府申請。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住宅補貼各式申請書可於受理申請期間至內政部營建署網站下載或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免費索取,申請相關資訊可至該署網站首頁(http://www.cpami.gov.tw)點選「快捷服務」項下之「住宅補貼及青年成家專區」查詢或撥打諮詢專線 (02)21920600 洽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