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志祥2010舞法舞天澳門演唱會 亞洲新一代舞王,羅志祥,又名「小豬」,將於10月再度來澳踏上金光綜藝館™演出。 羅志祥於2003年推出首張個人專輯,其後相繼推出多張專輯,於Hip Hop、R&B及民謠等不同音樂領域上作多方面的嘗試,並曾與蔡依林、周杰倫及徐若瑄等巨星合作。 而近年來,小豬更在不同的城市包括北京、台北、星加坡、江蘇及香港等地舉行巡迴演唱會。作為一名歌、影、視及主持四棲的多元發展藝人,小豬的勁歌熱舞及演技均展現出非凡實力! 兌票方式:打印演唱會電子票到澳門威尼斯人酒店金光綜藝館售票處現場打印紀念演唱會門票【座位一經預定不可取消】 每人限購8張門票。 所有購票者必須遵守此門票限額。 如果購票數目超過限額, 澳門威尼斯人保留取消門票的權利,恕不另行通知。 此限制並包括重複購票使用相同姓名,地址或信用咭。 日期:2010年10月30日(星期六)下午8:00 地址:金光綜藝館™ 金光綜藝館館內註意事項: 1)賓客可以攜帶以下物品進入金光綜藝館: 塑膠水樽(每位賓客可攜帶一個沒有蓋子的塑膠水樽入場)、望遠鏡、剩放剛購買商品的手袋及雨傘(雨傘必須被雨傘套等物件覆蓋/剩載)。詳細資料請參閱活動 細則。 2)以下違禁品不可以帶進金光綜藝館(可能會根據活動要求而有改變): 相機、大型手袋/購物袋/行李等、背包、公事包、冷藏箱、玻璃樽、罐、酒精飲品、保溫瓶、攝錄機、錄音機、專業相機及腳架、寵物(導盲犬除外)、噴霧罐、 槍砲、刀具、刀片或任何種類的武器。鎖鏈、橫額、告示、棒、柱、鐳射筆、制聲器、哨子、汽笛、擴音器、煙火、炮竹、包含粗言穢話、毒品、迷幻藥、違法物 品、胡椒噴霧,錘子及任何管理層認為危險或不適當物品的衣服。 在金光綜藝館入口被搜出的違禁品必須被帶走或丟棄。金光綜藝館只會為某些物件提供寄存服務。非法物品將會被沒收,而藏有此物品的人士將會被交給警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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