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蜢忘我澳門演唱會 草蜢這隊香港跳舞組合源自八十年代蔡一智和蔡一傑兄弟夥拍另一成員蘇誌威組成,起名為「草蜢」象征他們對舞蹈的熱愛。1988年草蜢推出其首張個人大碟進軍樂壇,一直至今已推出超過四十張國粵語大碟,足見其實力非凡。 三人組成的草蜢,雖然在新秀歌唱比賽中落敗,卻獲梅艷芳賞識,邀作其當作演出時的舞伴。在草蜢漸具知名度後便作獨立發展,以勁歌熱舞在流行樂壇中另辟蹊徑,終能獨當一面。早期的優秀作品數不勝數。此外,蔡一智和蔡一傑亦時有參與曲詞的創作,所以草蜢亦可算是個創作型組合,而他們也是少數幾只由80年代到90年代仍屹立不倒的樂隊組合之一。 歷年來,草蜢三子憑借其精湛的舞技與歌唱技巧廣獲樂迷贊許。現在,他們即將使用渾身解數,以勁歌熱舞進駐金光綜藝館™,全力俘虜樂迷心靈! 萬勿錯過草蜢忘我澳門演唱會! 每人限購8張門票。 所有購票者必須遵守此門票限額。如果購票數目超過限額, 金光票務™保留取消門票的權利,恕不另行通知。此限制並包括重復購票使用相同姓名,地址或信用咭。 日期:2009年11月28日(星期六)下午8:00 地點:金光綜藝館 金光綜藝館館內註意事項: 1)賓客可以攜帶以下物品進入金光綜藝館: 塑膠水樽(每位賓客可攜帶一個沒有蓋子的塑膠水樽入場)、望遠鏡、剩放剛購買商品的手袋及雨傘(雨傘必須被雨傘套等物件覆蓋/剩載)。詳細資料請參閱活動細則。 2)以下違禁品不可以帶進金光綜藝館(可能會根據活動要求而有改變): 相機、大型手袋/購物袋/行李等、背包、公事包、冷藏箱、玻璃樽、罐、酒精飲品、保溫瓶、攝錄機、錄音機、專業相機及腳架、寵物(導盲犬除外)、噴霧罐、槍炮、刀具、刀片或任何種類的武器。鎖鏈、橫額、告示、棒、柱、鐳射筆、制聲器、哨子、汽笛、擴音器、煙火、炮竹、包含粗言穢話、毒品、迷幻藥、違法物品、胡椒噴霧,錘子及任何管理層認為危險或不適當物品的衣服。 在金光綜藝館入口被搜出的違禁品必須被帶走或丟棄。金光綜藝館只會為某些物件提供寄存服務。非法物品將會被沒收,而藏有此物品的人士將會被交給警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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