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冠傑威尼斯難忘往日情澳門演唱會 徇眾要求,歌神重臨!許冠傑將於三月再度駕臨金光綜藝館™,與歌迷一同回憶難忘往日情! 距離2009年1月許冠傑初次於澳門威尼斯人®舉行演唱會僅一年,各方歌迷已急不及待期盼許冠傑再次重返金光綜藝館™舞臺。足證"歌神"美譽,絕非浪得虛名!許冠傑在其燦爛的歌唱生涯中獲獎無數,自1974起至今已推出超過25張粵語及英語專輯,成績斐然。在1991年宣布退出樂壇急流湧退後,2004年許冠傑終於重返到廣大支持者與樂迷的身邊,繼續在港澳兩地舉行個人演唱會以音樂會知音。 萬勿錯過2010年3月,許冠傑難忘往日情演唱會! 每人限購8張門票。 所有購票者必須遵守此門票限額。如果購票數目超過限額, 澳門威尼斯人保留取消門票的權利,恕不另行通知。此限制並包括重復購票使用相同姓名,地址或信用咭。 日期:2010年3月6日(星期六)下午8:00 地址:金光綜藝館™ 金光綜藝館館內註意事項: 1)賓客可以攜帶以下物品進入金光綜藝館: 塑膠水樽(每位賓客可攜帶一個沒有蓋子的塑膠水樽入場)、望遠鏡、剩放剛購買商品的手袋及雨傘(雨傘必須被雨傘套等物件覆蓋/剩載)。詳細資料請參閱活動細則。 2)以下違禁品不可以帶進金光綜藝館(可能會根據活動要求而有改變): 相機、大型手袋/購物袋/行李等、背包、公事包、冷藏箱、玻璃樽、罐、酒精飲品、保溫瓶、攝錄機、錄音機、專業相機及腳架、寵物(導盲犬除外)、噴霧罐、槍炮、刀具、刀片或任何種類的武器。鎖鏈、橫額、告示、棒、柱、鐳射筆、制聲器、哨子、汽笛、擴音器、煙火、炮竹、包含粗言穢話、毒品、迷幻藥、違法物品、胡椒噴霧,錘子及任何管理層認為危險或不適當物品的衣服。 在金光綜藝館入口被搜出的違禁品必須被帶走或丟棄。金光綜藝館只會為某些物件提供寄存服務。非法物品將會被沒收,而藏有此物品的人士將會被交給警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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